热吧古风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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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中大同小异的弃城有很多,原本的辉煌在风肆沙虐下早已荡然无存,月光下,愈发显得面目狰狞。这些在外人看来寂寥可怖的断梁残垣,却是马贼们的安乐窝。此刻,柳堪怜一干人便正是向其中的一座进发。

虽然老七说没事,但他总觉得有无数不怀好意的目光围绕在他们周围,直叫人头皮发麻。

“小心有诈!”终於还是忍不住出言提醒。

鬼老的当上得多了,总是会吃一堑长一智。但可惜的是,老七他们毕竟不是鬼老的徒弟,也从未领教过鬼老整人的伎俩,所以自然还是雄赳赳气昂昂地直奔目的地而去,柳堪怜心中暗骂自己多事,干吗自寻晦气,也只得低头跟上。

行不多远,老五终於按捺不住,放慢脚步与柳堪怜平行。

“我说,柳……柳捕头,你身上怎麽就这麽香呢?”问罢,立马跳至十步开外。

香吗?柳堪怜抬起胳臂嗅了嗅,确实有一股子香味,但他还没自恋到以为自己有体香的地步,应该是那面琴的缘故。那可是他拆了客栈引起民愤之後一个面目极普通的人极不情愿地一把摔在他手上的,琴内未附任何信函,赠琴人亦未留下任何只言片语,所以他至今没弄明白对方为什麽要把琴送给自己,况且那琴上的香味他不喜欢,那莫名其妙得来的东西转送大师兄他又觉得不妥,思前想後,还是把他送给准备吞沙自尽的客栈老板以示慰问,不过同时,他亦隐约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什麽。

“这香味其实是──”

未等他把话说完,老七已率先冲进城去,城中顿时烟雾四起,将他们团团包围。柳堪怜悲哀地揉了揉额头──完了!关门打狗!

看著周围纷纷倒地的捕头,柳堪怜心中警铃大作:不好!是迷烟!慌忙闭气但为时已晚,完了,真的完了!鬼老的徒弟被迷烟迷倒,说出去,面子里子都掉精光。

“哈哈哈!咱这迷烟可谓无孔不入,闭气也没用!”浑身上下包得密不透风的马贼们对著摇摇欲坠的老七手舞足蹈。然後,有一人走了出来,只将面巾往下扯了一点点,对上老七的眼睛,下一秒,老七便怪叫一声,重重地倒地口吐白沫抽搐不已。

怎麽还不发作?不是无孔不入的迷烟麽?为什麽自己现在仍好端端地站著安然无恙?

“还是大哥厉害!”马贼们忙著歌功颂德,倒是将仍置身迷烟中一头雾水的柳堪怜丢在了脑後。

“快点,快点,只要把脸蒙上就成!怎麽著也是个人啊,总比畜生强!”

衣物撕裂的声音未止,樊天诛已一刀砍下心急手下的脑袋:“我说过,要做可以,但不要在我面前做!”

“既然讨厌看别人做,为什麽还要下令允许手下干这违背天理的事?”一脚踢开被首领砍下的马贼的脑袋。

只一眼,柳堪怜便知道这位首领与自己是同一国的,另一方阵当然是臭名昭著的变态老怪物了。

樊天诛终於抬头扫向柳堪怜,因为除他之外,所有的捕头都被迷倒了。

大步向前,一把扯掉对方用来遮挡风沙的面巾的同时,身後传来清晰可闻的抽气声,夹杂著兵器劈里啪啦的落地声,令樊天诛不悦地瞪视面前之人──是个清雅俊秀的人儿,只可惜是个男的!这麽出色的人,怎麽就跑来蛮荒之地自寻死路呢?还有,他为什麽未被迷倒?而且居然不怕自己连手下弟兄也要刻意避开的眼睛。

这厢的柳堪怜亦乘著风停的间隙审视著对方──狄思竹眼神虽凶,但时不时会带些笑意,尤其对象是雾影兰时还会有温柔溢出,但眼前男人那双眼睛,仿佛万年寒冰,烈日融不化,利刃凿不开,那是绝对透彻心骨的冷!寒冰的背後,隐隐含著世仇宿怨般的阴森。当那森冷怨毒的双眸直勾勾地射向你时,即便是柳堪怜这样日夜经过师弟洗礼的金刚亦心中发毛不已。

撇开师弟这个天生就会用眼光杀人的少之又少的异类不谈,是什麽使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勾魂索命的阎罗?他心中究竟缠著怎样化不开的深仇大恨?又是何人万分不幸地与他结仇呢?

面对这神秘的男子,柳堪怜并无害怕之感,反倒好奇不已。恶狼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正当两人各自沈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耳边传了恶少兴奋无比的大叫:“大哥,我要的就是他!”

6

闻听此言,柳堪怜眼中杀机渐起。

就是他麽?樊天诛浓眉倒竖。

“三弟,这个人,我要了!”想也不想,樊天诛脱口而出。竟敢直视他的目光,好胆量!

“答应兄弟的事怎能不算数?”气极。这是他的猎物哦,总该有个先来後到吧!

“他是个瞎子,你要他何用?”被恶少用过的人下场有多惨,他至今记忆尤新,还是替三弟多积点德吧!

“我才不是瞎子呢!”左手毫不怜惜地撑大漂亮的眼睛。

“哼,你若不瞎,早被我的容貌吓晕了!看他们!”伸手一指几乎被剥光衣物的众捕头。

机灵一些吧!我可是难得好心在救你哪!

“……”顺著对方的手指望去,柳堪怜脸上顿时红白交替,胃里翻腾一片。天,那就是所谓的裸体?穿著衣服倒是更好些!他们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洗澡了?倒胃口!狂倒胃口!

再次转向众马贼的目光多了几丝敬畏──连这种货色都敢接受,不佩服不行啊!

不过很可惜,马贼们正专注於首领间的汹涌波涛,所以谁也没有接收到柳堪怜发自内心的赞扬。

“好,你若当众要了他,他就是你的!”这是争执不下时惯用的方法,恶少眯起双眼,双手改拽腰带。依自己对大哥的了解,美人最终肯定是他的。

果不其然──

“休想!”斩钉截铁。

樊天诛对男人,有一种莫可明状的感觉,虽然他痛恨发生在父亲身上的事,但对於那些由恨意而愤世,以牙还牙的行为却极不理解,相较之下,还是女孩子好,又软又香。但同时,对於父亲的事又不能释怀,所以,任何时候,他都是将男人留给手下,自己转身就走,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而这一次,当恶少向他讨要这名捕头时,他却迟疑了,只有他,不怕自己这双凶眼,不怕自己与生俱来的恶人脸,更别说横添了一道刀疤的脸是如此之狰狞。但,觉得他特别并不代表自己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去拥抱一个男人!

“若不能当著兄弟们的面要他,就算到了天涯海角,他仍是我的!”从弟兄手中接过借给狼牙扇风的蒲扇,恶少脸上露出成功的喜悦。单手一招,目标──柳堪怜。

“逮住他!本少用过之後,一定赏给你们!”

“休想──”在众马贼人为制造的风沙中,杀机毫不掩饰地如滚滚洪水般溢出。

旋身!抽刀!

银光一闪!

旁人根本看不清那一瞬间发生了什麽,只知狂风刮过之後,狼牙的身体已泰半埋入沙中,一动不动,那位不知名的下巴光光的美人捕头则站在呈放射状堆满尸体的圆心中间,冷漠而痛苦地流著泪,而他手中的那把刀,此刻正化作缕缕细沙,从他的指缝流泻出去。

“他……受伤了麽?”迟迟疑疑地双手举刀高过头顶。

“不,只是猫哭耗子──假慈悲而已!”恶少冷哼。蒲扇往颈後一插,双手环胸再次打量面前的人。

不愧是他看中的人,武艺之高强,十个恶狼都比不上,想来要得到他,著实得费一番功夫,不过得到後的乐趣,想必也更值得期待。

“兄弟好武艺!在下樊天诛!”凶眼男人拱手一抱拳,下一刻,又是一场龙争虎斗。

7

刀光袖影卷起漫天黄沙,幕帘般的暗黄,如飞旋的帛匹气势汹汹地直冲云天,遮星闭月。沙暴,这茫茫大漠中最叫人色变的噩梦,此刻却闪出妖怡的黄,透出妖怡的美,将它的制造者紧紧地扣入怀中,如梦似幻。

美,真的美!绝美!

直到帘幔之後不再有任何动静,风停,沙落──

“我输了!不在双钩镇打扰,改日再来讨教!”双手抱拳,提刀回鞘,樊天诛扭头便走。

柳堪怜微微颔首,倒是丝毫不介意自己早已超出的捕头对马贼的态度。

率直豪爽!他欣赏!以他的气魄,若就此洗心革面,假以时日,必成气候!用不著赶尽杀绝,只要他们离开了双钩镇就好,反正他的目标是“妙手医仙”和自己个儿的刀。

去找找那个叫什麽“狼牙”的抢刀贼吧!

“恶少樊天绝!记住我的名字!”临行前,恶少摇著扇子拉下面巾展露笑颜。

看得柳堪怜秀眉倒竖:大漠的夜,冷得透骨,用得著扇子麽?真是臭美!

樊天诛亦回首望了一眼:这捕头,武艺高强,却又不将他们赶尽杀绝,倒也有大狭风范,既然如此,他当然也要以礼相待,罢了,还双钩镇安宁吧!

尘土滚滚而去,肆虐脸上的沙石渐止,柳堪怜也自发停止了流泪。面向绝尘处走了一会儿神,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将思绪收回,挨个踢踢仍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众人:“喂,起来了,马贼被我打跑了!”不厌其烦地踢了半个时辰,柳堪怜终於放弃。闭气用衣服将五个人裹好,留下他们的腰带系成长条,然後打行李般手脚并用,把五人捆作一堆,往肩上一扛,双足一点,轻轻巧巧地飞回衙门复命。

“西去,有一种迷药,那是马贼惯用的伎俩,师父曾想用它对付我们。”雾影兰云淡风清地拂拂鼻尖。

老头真是,连马贼都能搞上。

“结果还不是被你破解,反倒是他著了自己的道!自作孽,不可活!”三师兄这心眼可不是假的。

狄思竹盛了一碗汤小心翼翼地递给雾影兰,後者接汤在手,突然面色一凛:“真白白糟蹋了我那把好琴,竟然拿去送人!”以後你出师的时候,别指望我还有什麽东西送你!

“不是只花了三十文吗?”狄思竹不解。前些时日赶集,城中有人卖琴葬父,他们趁火打劫拣了便宜货,和抢差不多,千古名琴吗?他看不出来!

“何止三十文,简直就是用一座金山换的!”三十文的本钱,加出卖一个人情,外加说服一个极不情愿的人出趟远门,期间的谋略策划,哪一样不花费他镀金的脑细胞和天价的口水?偏偏还有人不识货,把它当作垃圾处理掉了。

汤碗权当仇人脸──咬!咬!再咬!咬你个人不是人,脸不是脸,一百万年暗疮流脓没人要!

打了个冷颤,狄思竹果断地开始抢碗──任凭他厨艺再怎麽高强,也决不能让瓷碗成为可消化的美食,何况师兄又没有那样的铁胃。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抢吧!

“还不是你硬拉著人算命说要为他躲过血光之灾,死活逼人家去西边当跑腿的,还额外多收了人家五千两消灾指路银。”终於抢下来了。

被雾影兰流光溢彩的双眸微微一撇,狄思竹马上会意,伸出双手死命地摇:“我不说了,我什麽都不说了,刚才都是我胡乱瞎掰的。大人大量!大人大量!”边说边乖乖奉还雾影兰被剥夺的汤碗。

雾影兰一副算你识相的嘴脸:“哼哼!下回改下蛊好了。”吃吃冷笑道。

不知死活的东西,枉费他难得一片好心,原只是想拿那呆子哄哄老头,拖延一下时间脱离老头的魔爪而已,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既然好心被当作柳絮随意践踏,那就别怪他临阵倒戈,倒向老头的阵营摇旗呐喊。你不是怕痛怕血吗?好,那就让你每天痛,痛个死去活来!日日流,流个气血两亏!

“不知二师兄现在身子骨够不够结实,眼泪够不够流啊?”眼中凶芒隐去,精光闪现。

师父一定愿意多多关照就要出师的乖乖徒儿的。

师父啊!你也该丢掉那个店小二换换口味找些事做了吧?

忽而记起身边还有一个人,忙转身展露最美的笑颜:“大师兄,我这麽做,你不会怪我吧?大师兄?”定睛一看,花月山已经一手握筷坐在桌边睡著了,筷子上俨然还夹著一快醋溜里脊。

雾影兰的笑意直达眼底,抬手拍拍埋头狼吞虎咽的狄思竹:“大师兄睡著了。”

狄思竹点点头,虽未有言语,但吃饭夹菜却愈发地小心谨慎了。

手指轻弹茶盅边缘,雾影兰好笑地看著花月山手中的筷子:“怎麽独独大师兄的筷子没收走?”好叫他梦里也闻里脊香麽?啧啧!夹得真牢!

“难道被大师兄的错骨分经手招呼得还不够吗?”狄思竹专注於擦桌抹凳,头也不抬。复又想起了什麽抬头不平道,“为何你叫醒他便没事?”

“大概是因为我不懂武功吧!”孩子气地学著对方诚惶诚恐的表情,也配合著压低声音猜测道。

是这样吗?狄思竹歪著头上下打量比有武功还厉害的三师兄,非常时期,还是让师兄读他的心吧!

“是!所以,你也可以废了自己的武功啊!”双手托腮作可爱状,雾影兰坏心眼地提建议。

“才不要!”满身武艺还给鬼老当抱枕,要是没了武功,他可是连一米米活命的希望都没有了。

可是,没武功被大师兄揍得不成人形的实在也为数不少啊!

“或许,我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吧!”幽幽启唇。特别吗?特别在哪儿?真的如自己所想所愿?在意他的一举一动到今朝,叹!叹!叹!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一团乱麻想理清,只一个字──累!

“好了,你怕挨揍,以後由我来唤大师兄便是!”收敛心神,重挂招牌笑。

“别,可别!怕你早晚被揍,还是我来叫吧!”摇头立马否决。

“那可是你说的,我去午睡了!记得自己个的承诺!如果呆会儿你还有力气的话,自己来我房里拿药!”朝後摆了摆手,打著哈欠摇回房去。

8

窗纸上贴著的“鹊桥相会”,那是隔壁二婶家的女儿剪的;桌上宝贵的小坛“女儿红”,是老七从自家窑子里挖出来的;旁边那晚香气四溢的马腿肉,是客栈老板的老婆亲手煮的;肉碗旁红色土布包裹住一角的七百多两整银碎银,是县衙和老百姓们集体凑的。种种的殊荣表明──英雄,总是有属於英雄的待遇!

柳堪怜现在正呆在县衙最好的一间房里,身上紧紧裹著一床厚厚的棉被,却仍抵挡不住诡异的阵阵恶寒。顺带一提,这床四边已经磨出花的最好的被子,是县太爷的姐姐羞羞答答捧来的。

牙齿“格格格”上下大家了半盏茶的光景,柳堪怜终於把自己从包子馅状态解放了出来──好了!

动如脱兔蹦下床,双脚略略一点便旋到窗边,眯著眼睛细细端详了一番窗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再走到桌边,脚步已不复之前的轻巧,先揭开酒坛低头嗅了嗅,换来摇头不断,重新盖上酒坛,继而转向那碗马肉,伸出食指轻轻戳了戳露出汤面的肉,继续摇头。最後是那堆银子,拉开一角红布,十指齐动,一点一点数著银两,总共七百八十二两外加三贯铜钱,数罢,还是只能摇头。

迈著越来越沈重的步伐颓然跌回床铺,赌气把被子仍到床角後,柳堪怜嘴角下歪:

“完了──”

酒是陈年的好酒,窗花精致漂亮,马肉又香又烂,银子是足量的白花花纹银,连棉被也是又柔又软,因为他现在是英雄,单枪匹马打跑马贼的英雄、毫发无损带回弟兄的英雄、挽救了整个双钩镇的英雄,但他就是觉得自己像桌上那碗肉,谁都想分上一杯羹。

自从他肩扛五人凌空而下还依旧健步如飞後,媒人便踏破了留他暂住的老五家的土门槛。谁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稍有姿色的媳妇大嫂也硬要改嫁於他,说什麽有这样一个力大无穷的夫君,什麽盖房啦、磨面啦、牧羊啦、找水扛水等等等等活计都可由他一手包办,此外,骡子钱、瓦工钱、喂狗钱、水桶钱、挑夫钱等等等等也都可以节省下来,当然还有安民保家费!有武功这麽好的老公在,不物尽其用那多浪费啊!所以这两天来,不间断的离婚案已让两耳生疮的县太爷对他下了最後通牒──一天之内,娶个老婆,安抚民心!

伸手自上而下沈重迟缓地抹了把脸,柳堪怜觉得自己真的比黄连还苦了千万倍。现如今自己成了香馍馍,但之前怎麽就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呢?

老怪物说过,这世间,但凡只要有人,便有功利之心,为求与己有利,必会不择手段,最终落得家破人亡,所以行走江湖,一定要玩了就走,切不可留恋,最多活长一点,等别人不记得你时再出来闹一闹,玩一玩;而色,则无非鸡犬不宁而已,况且男人又不会怀孕,所以相较之下,还是存色念而舍功利才是君子之道。

虽然大部分是老头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和培养像自己一样没节操、没心肝的徒弟而编撰的借口,但其中确也不乏一些道理,至少世态炎凉他看到了。想当年老怪物把江湖搅成一锅八宝粥後都能动用一个“逃”字,如今他只不过在一个小小的双钩镇微不足道地搅了一下,当然也能跑了!况且是徒弟借师父的招,不丢脸的!

主意一经过打定,当晚,他带著自己应得的二百五十两银子,小坛女儿红、几快晾得半干的马肉,修书一封,然後不声不响地飞掠出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双钩镇。

9

樊天诛牵著马闷闷不乐地在正午烫得吓人的沙漠上漫步。

离开双钩镇後,他们又在另一个小镇落下了脚。整整五天,老二老三还在为了那名捕头和他赌气闹别扭。老二怨他中途横插一脚,夺人所爱;老三则是一脸的不服输,恨他包庇敌人,没机会使那柄大刀。恶狼,从来都是心狠手辣的,恶少和狼牙这两个结拜弟兄,也向来对他这做大哥的分外敬重,但这次却脱了轨,乱了套。

日头晴惯了,总有下雨时,凡事,总会有例外!樊天诛边安慰自己,边向最近的一个沙丘进发。

不经意地,倒是又想起了搅得他兄弟不和的罪魁,虽然与女子没有半点相象,也无一丝脂粉造作,但还是令人情不自禁地想用一个“美”字来形容他!那一双无畏无惧的墨瞳,清澈、纯净,恰似蜿蜒水道旁春抚风剪的垂杨柳,外美内秀!长发轻梳,亦化作绕指柔。所以,在知道名字前,姑且就这麽称呼他吧!这个饶他们一命的捕头,应该有机会再见面吧?

四周除了要把人肺里的空气都压榨出来的热风外什麽都听不见,死寂的大地像一片明晃晃的大坟墓敞开已挖好的墓穴,狰狞而又冷酷。弧形的沙堆一座连著一座,如同提个模子中刻出般枯燥地重叠著,偶尔会有沙砾从顶部滚落下来,形成窄小的沙流,那是现在唯一可赏的流动风景。

牵著越来越烦躁不安的马儿,顶著把脸扫得生疼不已的热风,樊天诛心事重重地走向自己此行的目的地。当他再次爬上另一处沙丘时,已陷入沙中不同於周围颜色的一抹鲜黄映入了眼帘──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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