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古风

第 2 章

← 返回目录

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当然是不会变的。

而只要在木棉镇,只要是有鼻子的人,都不可能闻不到吉祥酒楼里飘出的香气。

闻香而至的人,也永远都会有的。

所以丁当现在已经站在吉祥酒楼的门口,笑得好似春天里最明媚的一屡阳光。

他在笑,那么即使他已经冷得嘴唇发青,也丝毫无损于他笑容的动人。

李福看着他,竟也似痴了过去。

“……小姑娘,您是吃饭还是住店的?”

这样冷的天气和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即使是最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软,更何况李福本就是个热心肠的老实人。所以他看着这可爱的笑容,连声音也温和了许多。

丁当还是笑得说不出来的可爱,悠悠然度进店里,找了张离门最近的桌子坐了下来。七八个带刀的大汉坐在他身旁,他却似什么也没看见。

“一斤卤牛肉,老板,半斤现切,半斤打包。”

实际上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柜台里冒着热气的卤肉,他确实什么也看不见。天见可怜,昨天他醒来时还是那样的好天气,偏偏今天忽然寒流来袭,他对十八放出大话说出来找大餐,结果人地生疏,在冷风里逛了整整半天,除了泔水桶里的半个馊馒头,什么也没找到。

好在卤牛肉的香味,即使再过一千年,也是不会变的。

丁当看着柜台上卤得金黄油光闪闪的牛肉,咽了三回口水,终于把目光转向那一脸温和的老板。

看起来是个很善良的人。

丁当叹息。

也许不必选靠门的位置也可以溜的出去,半斤卤肉实在不算太重的负担,况且看那面目良善的老板,或许根本就不介意送他区区一斤卤肉,毕竟像他这样可爱的人,并不是时时都能见到的。尤其是这样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

不过吃一个老实人的霸王餐,终究有违自身原则,丁当也难免有一点点惭愧。而这一点点的惭愧,也在热腾腾的卤肉送到他面前时消失无踪。

“客倌要不要温一壶酒?”

“酒?”

茅台,五粮液,人头马还是XO?

“有适合姑娘家喝的低度莲花白,天气湿寒,合点酒暖暖身子马厩算在下送的,不收银子。”

“那……多谢了……”

嫣然微笑。丁当看着李福,再回头看那盘香气扑鼻的卤肉,却忽然失去了食欲。

毕竟还是很少有人人心占老实人的便宜,尤其是这样一个真心诚意对你的老实人。

丁当终究还不是铁石心肠,甚至离厚颜无耻也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以前他一直没有混到被人称做‘大哥’的地步上去,所以现在他看着李福笑盈盈的脸,倒觉得烦恼无比。

正犹豫间,外面忽然又传来车马声。丁当抬头时,一辆马车已停在门口。

鲜红的马车。红得刺眼。

马车上摇摇晃晃的下来个绿衣的年轻男人,遍身珠玉,就像他身后的马车一样华丽得毫无品位的招摇。

而这男人的神色,就好似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的银子。

越写越像武侠小说~~呵呵,米人看也有意思……

失魂引

丁当看着这样一个满面油脂的年轻男人,倒似看得十分有趣。

确实有趣。至少对他来说,毕竟他还从未看过粉涂得这样厚并且随着面部肌肉颤动却能保持服帖的人。男人。

所以他歪着头,托着下巴,笑盈盈的看着这白粉公子一步步挪进店里。从门口到桌子不过几米距离,他居然喘得像跑了八百米,全身都软趴趴的倚在身旁扶他的少女身上。

香车美人。原来所谓纨绔子弟,嗜好千年不变。

丁当几乎快要对他产生亲切之意,于是看着他在对面桌子坐下,嫣然微笑。

那白粉公子在铺着白绢的凳子上坐定,又喘了半晌,抬头便看见了丁当。

带着可爱之极动人之极的微笑的丁当。

白粉公子的眼睛忽然亮了。

李福适时的迎了上去。

“肖四公子,今天不知是吹的哪阵风,居然将您老给吹来了——要来点什么?还是老样子?”

看来不仅是大客,贵客,还是熟客。李福的一张脸几乎要笑烂了去。

只可惜他再殷勤,贵客的眼光也未曾落到他身上半秒。肖四公子直勾勾的看着丁当,挥手便打断了他接下来的唠叨。

“老样子。李福,我们家公子的口味,想来你是清楚的很。”

肖四公子没有开口,倒是他身后负手的青衣大汉搭了腔,不过语气也实在不算温和。

“清楚清楚,肖公子的口,小的又怎敢不放在心上?”

李福仿佛看不见那青衣大汉不耐的脸色,低头弯腰打着哈哈,几步便退下了。

毕竟肖正锡肖四公子这名字,在木棉镇,足可以让人变成聋子,哑子或者白痴。

所以李福低着头,瞥一眼笑得正甜的丁当,微微叹了一口气。

而肖四公子的目光,自然也是粘在了这笑得可爱的美人身上。

丁当眨了眨眼睛,歪着头看着肖四公子,仿佛看戏。

服装,道具,言语,实在是逼真得让人感动。何况丁当本就喜欢看武侠剧,所以这样典型的反派角色,实在是十分有趣。

并且有益。

李福的手脚确实不慢。这时肖四公子的菜已经一道道送上来了。

糖醋鱼,白斩鸡,四喜丸,樟茶鸭子,水晶蹄膀,还有上好的陈年花雕。摆了满满一桌子。

丁当低头看了看自己面前只剩一丝热气的卤肉,摸摸肚子,再摸摸自己的脸,然后站了起来,甜甜微笑着向肖四公子走去。

肖四公子眼睛更亮。

“姑娘莫非要与在下共饮?”

“酒我倒是不喝的,不过这些菜想来你也消受不完,浪费了不是可惜?所以我好心想要帮帮你。”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丁当垂着朦朦胧胧的眼睛,声音一如他的笑容,甜美动人。

肖四公子骨头都酥了半边,忙使个眼色,那候在一旁的青衣大汉立即将一张凳子放在丁当身后,于是丁当也不客气的舒舒服服坐了下去。

“好。肖正锡从来只有我帮别人倒还没人帮过我,今日倒是开了眼界!小美人,你既然要帮我,又叫公子何以为报?”

“那倒无妨,只要你有心,总有报答我的时候。”

丁当还在微笑。这笑容非但动人,竟似已有了一似羞涩之意,这般惹人怜爱的小儿女娇态,直看得肖四公子心痒难熬,几乎连手也开始痒了起来,不知放哪里是好,一把拧在身旁陪坐少女腰间,疼得她的脸瞬时便了颜色,再看肖正锡一脸痴相,不由低低冷笑。

而丁当却仿佛已羞得抬不起头来,伸手拧着衣角,半晌,终于羞答答的拿起筷子去夹离他最近的樟茶鸭子。

盈盈雪酥手,点点绛红唇。

金黄的樟茶鸭子放到唇边,红唇微启。

——忽的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巴掌大小的一块鸭肉,竟被丁当一口咬了大半,嘟着嘴嚼了几嚼居然就硬生生的吞了下去!然后他一跃而起,连筷子也丢了,一脚踏上桌子,端着盘子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这种吃相,只怕连饿死鬼也比他好三分。

肖四公子已楞做泥塑般,张大嘴痴痴的看着丁当风卷残云,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李福即便想在装做瞎子,看来也是不成了,因为他的眼睛已睁得比铜铃还要大几分。

一个娇怯怯的小姑娘,竟忽然化做饿鬼,这副光景绝对不好笑,非但不好笑,甚至还算得上吓人。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应该都不可能不觉得惊讶才是。

但离肖四公子不过几步之遥的那群带刀大汉,却仿佛真是没长眼睛,居然连头也没有偏一下,竟似除了吃喝之外,一切都与他们毫无干系。

倒是有人看了一眼张着大嘴忘了切菜的李福。

“老板,这附近可有绸缎庄?”

“啊?”

李福的嘴张得更大,一刀下去竟切着了自家手指,疼得他龇牙咧嘴,倒回了神。

“十丈最好的白稠,你去替我们买来。”

一块金子飞带李福手里,李福的嘴合上了。

金子自然是亮的,不过更亮的是李福的眼睛。

十丈白稠,足可以铺满木棉镇最长的一条街。他想问买来做什么,非常想,毕竟好奇心无论到了什么年纪都是有的。但终究还是咽下了。

金子不会说话,但很多时候却可以让人闭嘴。

李福看了一眼手里的金子,看了一眼又开始埋头喝酒的那群大汉,看了一眼还捧着盘子在舔的丁当,叹一口气。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他只望自己好生生的做个瞎子,聋子,哑巴便是。

李福揣着金子悄悄的出去了。

丁当吮着香香的手指头,放下盘子,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三餐饭做一顿吃,果然是要累一些。

看着对面目瞪口呆的男人,丁当又可爱又甜蜜又羞涩的笑了。

肖四公子脸上厚厚一层白粉几乎都快脱落,仿佛震惊过度,竟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倒是他身边少女低低冷笑。

“真是好大的胃口。”

丁当只是羞答答的低着头。

“过奖过奖……”

“早就听说穷人乞丐能吃,若是一只狗和一个乞丐抢东西吃,那狗怕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因为只怕十只疯狗,也是抢不过一个乞丐的。”

少女恨恨的磨着牙,丁当却似没有看见,悠悠玩着手指。

“过奖过奖……其实你有所不知,在下是宁可饿死,也不愿意和疯狗争食的。”

“哦?”

“疯狗咬人,入骨三分,加之长期食人排泄之物,嘴巴更是臭不可闻。”

丁当细细咬文嚼字,闲闲学古人风度。

“所以我之所以吃得这般快速,也不过希望能免去与疯狗抢食之苦而已。只可惜这条母狗自己虽抢不到东西,却还不忘咬人一口,实在是太没有家教——肖四公子,你说对是不对?”

大呼一声!小攻你在哪里?

叹~写了20K,现在居然连小攻的影子也不见……偶吐血……干脆就改做武侠小说好了

好吧,向古先生看齐……偶写偶写,等小攻……

还有偶心心念念的傅红雪小雪雪啊~~心……等偶写你和叶开和燕南飞的同人!(激动的鼻血~)

………………

失魂引

丁当在笑。笑得天真又可爱。微微嘟起的小嘴,似嗔又怒的眼神。肖四公子看着,似又痴了。

而他身旁已是起得满脸通红的少女却已跳了起来,轻叱一声,扬手便向丁当挥去。

尖尖五指,若真的落到脸上,即使力量有限,只怕也难免留下爪痕的。

丁当却还在笑。

少女纤细的手腕却已握在了肖四公子的手里,然后他反手一掌,便将她打得飞了出去。

“惭愧惭愧,家教不严,让姑娘受惊了。”

肖四公子深深看了丁当一眼——除去这人满脸白粉,此时风度,竟可比一翩翩浊世佳公子。

丁当却似还不敢抬头看他,羞怯怯的揉着衣角,轻声道:“多谢公子。”

他确实不敢抬头,非但不敢抬头,连看都不敢看肖正锡一眼,他只怕看这男人半秒便会忍不住笑出声来,所以只好埋着头,憋得十分难受。

所以做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实在是件很方便的事情。

至少比做乞丐要方便得多。

譬如现在,眼前这男人岂非便可为这样一个可爱的女人付出很多?

丁当不禁笑得有一丝丝得意,笑得好似一只偷着了鸡的狐狸。

他怎能不笑?因为这一顿大餐现在已有人愿意为他付银子。

肖正锡当然愿意付这区区几两银子。岂止愿意,简直是求之不得。

眼前羞答答的美人儿,实在值得他付出更多。

肖四公子的心又开始痒了起来。虽然美人方才的举动有些出人预料,不过美人就是美人,这一点是怎样也无法改变的。所以现在他的心又开始痒,连手也开始痒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抖抖的便要伸手去摸丁当嫣红的脸颊。

肖正锡的大掌伸过来时,丁当的笑脸已经僵了。

给他一巴掌还是拼着被他占一点豆腐权当饭钱?

正犹豫尖,那方才被肖四公子一掌打到墙角的少女却忽然爬了起来,一把抱住了肖正锡的腿。

“肖正锡!你若是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我绝对年会放过你的!我爹爹也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她本不是一个难看的女人,甚至应该还算得上好看的。不过一旦站在丁当身边,就仿佛成了珍珠旁边的死鱼眼珠,毫无光彩可言。

尤其现在,她的脸已被打肿,头发蓬乱,连衣服也沾满了地上的尘土,况且她还以最难看的姿势抱着一个男人的腿,几近声嘶力竭。

肖四公子笑了。

他的笑容已含着不屑,轻贱和讥诮。

所以他回应这歇斯底里的女人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重重的一脚,踢在她心口上,又将她踢得滚到了墙角去。

“贱人,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你以为你爹又是个什么东西?林员外?不过是我家养的一只狗,只配给我爹擦鞋,而这擦鞋的荣耀也是我爹看这只狗赏给他的,根本应该像真的狗一样舔我的鞋底才是。”

肖正锡几乎要忍不住大笑起来,几乎笑得连脸上的粉都开始颤抖。

这实在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还有什么事是比把一个人踩在脚下更令人愉快的?还有什么事比彻底摧毁一个人的自信更令人愉快的?

没有。至少肖四公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比这更美妙的事。

所以他笑,也是情之所至。

可惜那少女却似已听不见他的笑声,死死睁着眼睛看着这男人,捂着胸口在墙角蜷做一团,连鼻血留到嘴边也仿佛毫无知觉。

不过一刻钟之前,她还是高贵而美丽的,充满自信,并且有余暇玩弄口舌。而现在,即使有人提着刀要砍她的脑袋,只怕她也不会在动一动了。

自信和尊严,岂非是所有人的脊梁?

丁当看着已经与死人无二的她,看着换了脸色笑盈盈回过头来的肖四公子。

忽然不笑了。

不想笑。因为不好笑。非但不好笑,甚至让人有些不舒服。

虽然这女人也实在算不得可爱,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却并未因此减少一分一毫。

而肖四公子仍在微笑。

“实在抱歉的很,家教不严坏了姑娘雅兴,不如让肖某赔罪,先把帐结了,我们换个雅致的地方把酒谈心,如何?”

风度翩然,自自然然伸手来挽丁当的手——他自信没有任何女人能拒绝——因为他从未被拒绝过。

但丁当却将身子一侧,慢慢后退三步,看着微微错愕的肖四公子,又笑了。

冷笑。

“谁要你请我?”

他的笑冷得似冰。让肖正锡几乎不能相信这与方才那有如春风般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出自同一人,他吃吃的道:“……在下不知姑娘是什么意思……”

他说着,目光已飘想丁当泥泞的衣杉。

事情他的笑容实在很美很可爱,足以让人忽略其他,但肖正锡毕竟不是瞎子,又怎会看不出这可爱的小姑娘其实是个穷人。穷困潦倒的人。

所以他的眼里又忍不住浮现一丝讥诮之意。

他这样一问,丁当倒似呆了一呆,不过随即,又开始微笑。

这次已不再是冷笑。非但不冷,简直温柔动人之极。

肖四公子几乎又痴了过去。

丁当羞怯怯的看他,目光飘过他涂满白粉的脸,忽然转身,大声道:“老板,结帐!”

李福刚好在门口卸下最后一匹白稠,转头便看见方才那奇怪的小姑娘向他盈盈走来,轻轻柔柔的微笑着。

然后,忽然伸出一只纤纤玉足。

无锡的瓷器天下闻名。人人皆知。

少有人知道的是无锡的银器。

据说是无锡梅姓人家密传的手艺。整年通常仅有两三件成品,有时两三年也没有一件。

内行的人当然懂得这些银器的价值,连外行人也认得出——不是因为这些银器上必然刻着的一朵小小的梅花,只是因为不同。

只要是人就能看出的不同。

优劣的不同。最简单的不同。

只可惜能做到这种不同的人太少。少得可怜。

器皿,首饰或者暗器,银子可以做的东西实在很不少。

而现在李福看到的只是一件首饰。

带铃铛的脚环。

脚环在别人的脚踝上。

李福看到了铃铛上的梅花。

“我拿这个付饭钱,好么?”

晶莹圆润,光泽动人的银饰。

而更动人的却是脚环的主人。主人的微笑。

“你说这东西值多少?”

丁当淡淡的笑着。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他不过希望能拿它抵这一顿饭钱,因为他也知道这顿饭实在是不便宜。

当然他更不会知道这小小一个脚环足可以买下十座吉祥酒楼。

所以他轻轻松松的笑着,李福却已经被骇呆了。

丁当走出吉祥酒楼的时候,心情实在是很愉快。非常愉快。

也因为太愉快,所以他只看到肖四公子那张仿佛被人掴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却没有看见李福几乎快要晕过去的表情。

所以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方才送出的绝非区区一个普通的银脚环,而是一座金山。也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也或许即使他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也会拿它抵一顿饭资——毕竟他觉得肖四公子的表情实在是很有意思,不仅有趣,而且好笑,况且这脚环也许本就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所以能看到这样有趣的事,或许拿一座金山去换也是值得的。

他喜欢钱,不过通常花得都很有价值——至少对他自己而言。

也许这也就是他以前一直做不到被人称做‘老大’的位置的原因。

所以现在,他只想好好保持这种心情,让这难得的愉快尽量的延长一些。

可惜他很快便失望了。愉快转瞬便被取代。被惊讶取代。

无论是谁,若是看到一条大街上,尤其是刚下过雪的大街上,竟铺满了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岂非都要大吃一惊的?

丁当当然也不例外。

他看着脚下仿佛绵延至天际的白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月光冷清。雪已停了。

白的是稠,还是雪?

长街的尽头,却忽然传来清脆蹄声。

丁当又笑了。

这样有意思的事,怎能不笑?

他笑着,眼前一花,奔马已过,带起他身上的破旧衣衫,马前的灯笼流虹般滑过他微笑的脸。

那一刹那,他仿佛看到马上骑士惊诧的表情,又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所以他还是继续可爱的微笑,拎着手中已经冷透的卤牛肉,沿着白稠铺就的街道,悠悠走下去。

人的一生,岂非都要遇到几个不同寻常的人,或者几件不同寻常的事?

李福看着手中银光闪烁的脚环,抖得几乎要倒到地上去。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发财。他不敢想。

而现在他是否已经发财了?这滋味究竟如何?

他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他连脑袋也似震惊得麻木。

所以他没有看到对面几个带刀大汉的表情。惊骇之极的表情。

过了很久,他才能稍稍转动僵硬的脖子。

然而丁当却已不见了。

肖四公子不见了。带刀大汉不见了。连方才倒在地上流泪的少女,也已经消失。

他只能看见门口照进来的柔和光线。

白稠。

雪地上,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

然后他便听到了蹄声。清脆的蹄声。好似天籁。

感动,应该有6K吧~~汗~~下一章,下一章小攻就可以出场了……也许……

声明一下,这绝对是耽美文~~汗……

回家啃书去也……

失魂引

VG 双男主片段
广告 合作推荐

同款双男主视频推荐

喜欢这种关系张力的话,可以去 VG 看同题材视频片段。

去 VG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