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冲进来的五个人中,我认识其中一个,就是刚才站在前院教训小「程蝶衣」的那个面目狰狞者。其他几人也都是布衣加身,身材魁梧却一脸猥琐,带上贼眉鼠眼,扮起小丑来根本不用化妆。
「小宝,跟我们回前院。」
其中一人吆喝,其他几人上来扯了我的胳膊就要架走。
「停!」我喊「去前院干吗?我衣服没洗完,而且九歌病还没好」再者,到底是不是我的好事被发现了?
「戏班子最近会有的乱,班主要你回去后台帮忙。走吧。」声音拉长,不愧是唱戏的,竟可以拖出一串的尾音。
原来不是为了供品被偷的事,我大大的放心,但是——
「我不去!」我还要留下照顾九歌,怎么可以把他那苍白的病患一个人丢在这荒郊野地?!
「由得你不去?」
「这还有没有人权了?」被拖了就走,我手脚挣扎,咆哮不已。
「人全?加上你人就全了!」
偏偏这小宝身材瘦小,纤细似兰如竹,我有力施不出,就像一只被拎住的猫,轻而易举的就被拖到了阁楼前面。
接着被人挡住了去路。
九歌站在台阶下面。
他竟然下床来了?
一身白衣,修长清丽的干净,脸色苍白,却是身材飘逸,秀气夺人,眉目之间隐隐透出一股子邪气,不对,是媚气……
「小宝,你跟他们到前院去吧。」
我还没来得及求救,唯一可以救我的人已悠然开口,出卖了我。
我瞠目,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一来我不想离开九歌,虽说他的病情已经大好,自理完全没有问题。
但我打心眼里是想要留在这后院了此「残生」的,因为对当前的外界我一概不知,一旦踏出这杂草疯狂的野草院子,不知有多少腥风血雨等着我。离开九歌简直就像离开仅有的亲人一样。一想到今后可能被这样那样那样这样,我就开始心酸。脸色想必也就凄楚了起来。然后就听九歌又说「我也很快过去的。」
我鼻子发堵,哽咽:「九歌,你要记得喝药,那些东西我放在老地方了,如果可能我会再送些来,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半夜不要老是掀被子,自己学着烧水,不要吃凉东西,小心重感,还有,记得把包里的衣服拿出来晒,还有,手纸我都放在……」
九歌一挥手「罗嗦。」
这没良心的!
真是好心没好报,亏我还没日没夜不吃不喝的照顾他这么久。
但见他眼角有些微红,估计那冷漠坚强也是硬装出来的,我于是拉开嗓子,学胡汉三大叫:「我小宝——还会回来的!」
但回去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中堂里的摆设一应朴实无华,被称为班主的人端坐在枣红椅子上,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箭袖,系着五色蝴蝶鸾絩,华丽的有些过头。慢条斯理的喝茶,一口一口的抿,捧杯子的手不时习惯动作一般翘起兰花指。
我看他的面首,白皙的近乎透明,眉眼细长,绽开点点桃花,不经意之间就飘散开一份份的媚气。是个美人,却是沾了风尘,洗不尽灰色千华的那种。
据说戏班子里的班主一般都是戏子出身,看他的神色动作,倒象是曾经专唱花旦的。
按理说,不是唱丑角的才比较有出路吗?
「咳——」他叹口气,打了个哈欠,很无奈的样子。我站得更加笔直。
「为了那点小事,耽误的也久了,从今儿开始你还在后台帮忙,手脚麻利些。也明白点儿眉眼高低,别老惹人生气,再象上次那样捅出了篓子,就不是打一顿蹲几天班房就可以混过去了的……」
挨打?
蹲班房?
捅篓子?
完全不知所云。
「在后院一直没个人调理你,曾经学的曲子还记得吗?」
「嘎?」
「唱几句听听。」
「嘎嘎?」
班主的桃花眼飘了过来,我突然感到有些冷。
嘴巴匆忙一张,卡拉OK精神被十足唤醒:「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肉,电视电影还是看过的,梅兰芳大师曾也是我崇拜的偶像(骗人),还好九歌教过我这句。九歌,我爱你!
「还不错,继续。」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燕莺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换别的。」
别的?别的我不会啊!
「班主,听九歌说,他得了场大病,醒来的时候就把以前的事忘了。还说,开始的时候连自己叫什么都不清楚。」旁边有人对一脸不自然表情的班主说。
我连忙配合的点头如捣蒜。
「忘了?!」班主一脸复杂,眼底飘过的不知是惊喜还是懊丧,却是实实在在的让我感到不舒服「你怎么可以忘了……他……」
「罢了……忘了也好,你领他下去,平日里和那新来的孩子一起加紧就好。」班主闭眼,慵懒的象只不屑再理会任何事情的猫。
旁边那人便向我招手,领我出门,跨出高高的门槛。
背后飘来一缕清唱,摇曳飘逸,竟是天籁一般
「咫尺的天南地北,霎时间月缺花飞。手执着饯行杯,眼隔着别离泪。刚道得声『保重将息』,痛煞煞叫人舍不得。『好去者望前程万里』!」
不知为何,这曲子让我感到一阵心酸,痛痛的感觉,不爽!
青石板小路上铺满了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天气似乎越来越冷,赤裸的脚丫此时感到了一丝凉意,竟没双毛袜子可穿,真是郁闷啊。
抬眼,正看到前面的樱桃树下站着的小人。眉清目秀,却明明是个男的。
「小仙儿,领小宝回你的屋,以后你俩住一块。」
名叫小仙儿的少年就是我在偷供品时看到的那个如程蝶衣的人。他低眉顺眼,十足女孩子一样,也不说话,瞅我一眼,便向前面走去。
身姿摇曳,临水细柳,粘着飞絮,轻轻扬扬。看的我眼睛发直。
住的地方是间狭窄的小屋,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床,竟再没有其他东西。简陋的足以大声朗诵《陋室铭》。
我大咧咧的倒在那张一看就是好久没人睡过,却依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床上,侧着脸问站在门口咬着下唇的人:「这屋子一直就你一个人吗?」
「原来的时候还有一人。」小仙儿回答,声音细细的,蚊子也比他气壮山河。
「那,那个人呢?」努力柔和的问。
我支棱起手臂,望着这个容易害羞的少年。
他直愣愣的盯着我,眼角渐红:「他,他被卖到象姑馆去了。」一声嘤咛,哭出声来「都是因为我,是我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