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古风

第 1 章

← 返回目录

脱胎换骨忘红尘 第一部 欲忘红尘篇 第1章

章节字数:更新时间:

站在耸立的高楼上,脚下是人海车流。

瑟瑟秋风吹得全身冰凉,却远远不及我的心寒。

冷冷得看着远处婚礼的喜车缓缓开近,我心中一片淡然。

季翔,当年你说的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爱情换来的就是这个?

原来在你心中,

我终究是不如你妈。

她叫你娶个女的结婚,

你就真的娶了,

而且还收了卓爷的“礼”钱。

原以为当时你只是短暂的一别,却没想到你真地走了,残忍的,带着我的心一起走了。

放眼望去,失去你的世界居然又找不到生存的意义。

也难怪,若非是当年遇上你,我依然是那个在卓世集团倍受卓爷宠爱的长孙,是那个含着金勺出生却度日如年只觉人生无趣的骄子。

是你教会了我什么叫温馨与痴情,

却也告诉了我什么是寂寞与负心。

既然我们的爱情终究只能是一朵昙花,那么,我只有去追随飘落的花瓣。

所以,我走——见你最后一面,然后就离开这个本来就令我厌恶的世界,也让你亲眼见证我的离去——谁叫你用无情的冷箭射穿了我好不容易掏出的真心!

“慢着!先别跳!”正当我准备起跳时,背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谁?”我转过头去,想看看是哪个家伙多管闲事,

“你这么好的生命跳了多可惜!有很多幽魂都是像你一样跳了以后就后悔了啊!”来者是个三十左右的中年人。

“那是以后的事,先跳了再说!”后悔?我只知道现在不跳才会后悔一辈子!

“如果你坚持,和我做个交易怎么样?”感到这样无法说服我,中年人又换了个法子“把你这身体给我,我送你去另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

“。。。。。。身体?”

“别误会,我是帮别人要的!”中年人慌着证明自己只是只披着狼皮的羊。

“好!”无所谓,我厌倦的只是现在这个世界,如果换个地方就难说了。想着,我纵身跳下——下面的目标已接近了。

“喂!那你还跳什么?喂!喂!”看着我飞速下落的身影,那个人在上面着急的呼喊着。

“你又没说什么时候要。。。。。。”我的声音被扑面的空气急流吞没。而且说实话,你讲的东西我从幼稚园的时候就不相信了。

接着,似乎撞倒了什么东西。

然后,是骨骼的破碎声和麻木全身的剧痛,犹如泰山压顶。

真的后悔了,下次还是选择安乐死比较好!

还好几乎是立刻,我眼前一片漆黑,没了意识。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冲动!”天台上的中年人谈了口气。

“本台最新报道:卓世集团的继承人卓非言于今天上于8点42分从腾兴酒店楼顶跳下,却撞上正在下面行走的准备结婚的新郎官季翔先生,季翔先生当场死亡,卓非言目前正在抢救中。据目击者称……”

如此一来,阴间便又添一冤鬼和一游魂,为这悲秋渲染上更多得凄美色彩。

秋风吹过,落叶翩翩,哭泣的灵魂各寻归处……

脱胎换骨忘红尘 第一部 欲忘红尘篇 第2章

章节字数:更新时间:

本以为一切就应该这么结束了,

但全身火燎般的巨痛告诉我:我还活着!

难道寻死就真得这么困难吗?

在内心犹豫了许久,我还是无奈的睁开双眼。

映入眼缅的是一片绿荫的竹林,阳光透过叶缝零散的撒落在大地上,四周回荡着脆耳的鸟鸣,林子深处还隐隐的传来汩汩溪水的流淌声。

这里是……具有高清晰三维立体影院的研究性特级病房?

“吱”闻声,我缓缓转过头,居然见到一只肥嘟嘟的小白鼠正出神的瞪着我。

这肯定不是医院,高级医院的特级病房里是不允许有老鼠的!

那我现在到底是在哪里?

卓老爷子因该不会残忍到抛尸的地步吧?

这没道理呀!

“如果你坚持,和我做个交易怎么样?”

“把你这身体给我,我送你去另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

想起来了,

这里已经不是那个让我荒度了二十年的世界。

这会不会是在做梦?

我用手支撑着坐起来,突然感到全身揪心的刺痛,像是被压路机从身上辗过一般。

看来不用按惯例在这种时候用揪脸来确认了,现在全身上下每个器官都在告诉我:这的确是真的!

那个人也真是冒失!把受伤的我放在这种杳无人烟的地方,简直是不想要我活!

呵呵,真有意思,刚刚我居然头一次产生了想活下去的念头。

也罢,就这么活着吧——反正我已经没力气再找地方去跳一遍了。

顺便也看看自己这次到底还能活多久……

我挣扎着爬起来,靠着一棵竹子坐着。待身上的疼痛减轻,体力差不多恢复了,我便站起来慢慢地向竹林深处走去。

地上除了翠绿的嫩草就是漂亮的不象话的蘑菇,要是一直待在这里,我早晚非饿死不可!

顺着流水的声音,我穿梭在茂密的绿竹之中,伴随着浓厚的自然气息,心中逐渐酝酿出说不出的快感。

快乐……久违了的心情。

走出竹林,果然看见一条溪流,流淌着的溪水清澈见底,圆润的鹅卵石懒懒地躺在水底享受阳光的沐浴。

早感口渴的我这时也顾不得这水里有多少细菌,双手捧起水来就一口气喝下去——就当这是纯净水吧!反正没听说过有人是喝细菌喝死的,我想我也不会例外。

突然,水中映出一个陌生的身影。

我回过头去,还特地向四周环顾了一圈。

没别人啊?

难道是孤魂野鬼?

我纳闷地底头打量着水中的倒影:

此人披头散发,一脸污垢,一定好几天没有洗澡了;

此人衣冠褴褛,破烂不堪,怕是流落街头的小叫花子;

不对,此人衣裳虽破,布料却是上好的,外加遍身的血渍,倒像个落难贵人!

而且从此人的穿着上来看还是个起码有千年历史的“老”鬼。

至于此人的脸太脏,我看不清具体的长相,但从体格上来判断,应该是个弱冠之辈。

看来此人也是个红尘薄命之辈,竟比我死的还早!

正当我在为这个同命相连的“鬼”深感惋惜、不平时,眼角忽然瞟到了手臂上的破袖子。

这袖子好眼熟,但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买了这种衣服啊?我不喜欢宽袖款式的,又不是老古董!

顺着袖子,我看到了全身斑驳的血迹。

“……”

原来……此人,这个脏娃子……是我……

这就是他说的“把你这身体给我”?然后就给我这个好不容易熬到二十岁的人换了这么个弱不禁风的身子?

我立刻把手伸进裤子里摸索了一番。

还好,这个身体还是个男的。

脱胎换骨忘红尘 第一部 欲忘红尘篇 第3章

章节字数:更新时间:

残忍地将清澈的溪水变成浑浊的污水后,我换得了一身清爽——第一次在外面洗澡的感觉还不错!

不过这湿透了的衣服怎么办?我没自己洗过衣服啊!况且就算洗了,看现在这种初春的微暖天气,衣服也不可能在我饿死前凉干。

生火?身上没有打火机,我也不会钻木。

这……总不能光着身子吧?

放眼望去,视线所及之处除了竹子还是竹子。

这里就不能长几棵芭蕉树吗?

顺着流淌的溪水,我走了很久,把小溪“走”成了小河,将头顶的红日“走”到足下,却还没找到人家,别说人家,就连个大活人都没瞧见。

中途曾看见过一条小道,本来想碰碰运气顺着道走,但就在我的脚刚踏上小道时,内心里突然涌出一股极度的恐惧与不安,全身冷汗直流,泪水无法控制的从眼眶里挤了出来。泪水、汗水汇聚在一起,模糊了我的视线,颤抖的身体无法再向前迈进一步。

这是怎么回事?

我闭上双眼,双手抱紧肩膀,想让自己冷静下来。

却更加清晰地感到整个身体恐惧的根源:

好想顺着这条路回去……

但是现在还不能回去……

不想死……

不能死……

不能回去……

不能……

想必这个身子的主人一定是死不瞑目。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将这个身体原有的主人折磨成这样?

竟连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由于拖着这个充满怨念的身体,我又不得不继续顺着流水走。

幸运的是,在饿昏前我成功的踏进了一座小镇。

这是一座布局很规范的小镇,来往的络绎人群显示着小镇的兴旺。虽然已入夜,小镇街道旁商贩的吆喝声却依然响亮。整条街的店铺门口挂满大红灯笼,使夜晚的小镇被笼罩在一片柔和的红光之中。

这种温馨的夜景是我从未见到过的,以前所在的大城市无不是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点缀的妖艳无比,少了份亲和,多了份冷漠,丝毫没有眼前这种充满浓厚乡情的舒心感。

夜景虽美,可惜我无心再欣赏——吃饭要紧!

算起来,现在我身上除了一个奇怪的玉佩,因该是身无分文的。而玉佩是要留着以后方便“认祖归宗”,查清“身世”的,所以我现在只面临两个选择:第一,自己赚钱买饭吃;第二,不劳而获讨饭吃。

当然,好歹我也一度是个富家子弟,讨饭这种及位不体面的事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所以,还是赶紧找个工作,然后请老板先给我点饭填饱肚子。

就这么想着,我来到一座很漂亮的楼前。说这楼漂亮,完全不为过:阁楼上五彩的漆色在无数灯光的映衬下十分夺目,而夺目的背后隐藏的是更多的神秘和妩媚,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不禁的瞟上一眼,更有甚者或许就干脆进去一睹其中的奥妙。

要是能在这种地方工作,岂不是一大福分?至少可以天天享眼福。

这么想着,我仰起头,看到了这楼的招牌:“清楼”。

虽然我很高兴招牌上的字我能看懂,但是这“清楼”不会就是“青楼”吧?

就在我还在研究“清楼”和“青楼”的时候,楼里走出个人。看这人的打扮,大概是个伙计之类的。他一手提着个小桶,一手拿着两张纸,走到门外的大树旁,用桶里的刷子在树上刷了几下,就把两张纸牢牢的贴在树上,然后头也不回的进去了。

我好奇的走到树下,接着灯光看清纸上的字:

“本楼现招长相清秀的小倌一名,待遇如下:月银底线三十两,并配单人房一间、贴身小厮一名、丝绸缎装一箱。如有不满,可面谈。”

“本楼现招长相非丑的小厮一名,待遇如下:月银顶线三十文,并配单人床一张、贴身抹布一条、粗布衣裤一套。如有不满,可免谈。”

原来这“清楼”是专供小倌的“青楼”。

看来这里还是不适合我,因为我既不可能去当什么小倌,也不可能去当什么小厮——不是我嫌弃小厮地位低下,而是我这从来没自己动手干过活的人又怎么能反过来伺候好别人呢?

离开“清楼”后,我继续饿着肚子在大街上游荡。

“娘,你看,那个哥哥的穿着好奇怪啊!”一个小女孩清脆的童声传入我的耳朵。

“丽儿,别乱说!”接着是个妇女的声音。

“真的,娘,他穿的和我们都不一样!”小女孩显得很委屈“他把竹叶穿在身上干嘛?”

“嘘!小声点,别让人家听到!这是他的嗜好,我们是不能管的。”妇女的声音略显慌张。

……真是可惜,我已经听得非常清楚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们,就连我自己也觉得这一身装束迥异无比:全身上下除了里裤,其余的都是用竹叶遮着的。没办法,总比穿着件破烂的血衣到处张扬的强。否则没准我一进小镇就会被请到衙门里一坐——听说古代有很多杀人犯都是冤死的。

继续顺着大街往前走,我看到前方一个铺子前有成堆的人头涌动。

本来是打算不理会这种目前对我毫无意义的热闹场所的,但回头间我远远瞟见一个人在人群中晃动。我之所以在那么多人中单单只注意到他一个,是因为他的动作与周围的人都不同:周围的人都是先付账再拿东西,而他是直接把东西往怀里揣。

原来这里也有小偷。

我嘲讽的一笑,准备迈脚继续前进,却又瞧见那个小偷手里的东西——馒头?

“咕噜噜~咕噜噜”看来我的胃就快要到极限了。

也许我现在还有第三个选择——偷,反正以后有钱了再还不就得了!

于是我也挤进了人群,成为众多涌动着的头中的一颗。

对于一个连馒头都没买过的人,要是突然叫他去偷一个馒头,想必因该是个难题。

而我现在临的就是这个大难题。

看着一堆白白的大馒头,我无从下手。

该拿那一个呢?

还是随便拿吧!

正当我小心的把手缓缓伸向一个馒头时,突然一生雷鸣般的巨吼迎面传来“大胆!老娘的招牌‘白玉馒头’你都赶偷!”

我闻声浑身一哆嗦。

不会吧,这么快就露馅了?

“看老娘不把你送到衙门里去,剁了你这只贼手!”卖馒头的大婶一把抓住那只手。

不要啊!还要剁手!这里怎么还流行这种刑法啊?

“不要啊!饶命啊!”正当我想大声呼救时,耳旁响起一个更为凄惨的尖叫。

定神一看,原来是刚刚那个混在人群中偷馒头的人。

这么说那不是我的手?不早说,看把我吓得!

我赶紧把自己的手收了回来,趁着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哭得直呼爹妈的人身上,悄悄地钻出了人群。

看来做人还是不要侥幸的好。

出了人群,我继续顺着街道向前走。

这是的!怎么没一个招工的店铺?

走着走着,终于,我累得走不动了,也饿得不想走了。

停下来,**在路边的一棵大树旁,疲倦的抬起头向四周打量。

怎么又回到“清楼”了?

难道是先头慌张的从人群里出来时走错了方向?

“清楼”啊……

其实当小倌也挺享受的,不就是和不同的人做爱吗?

又没什么其他的损失,倒是蛮适合现在的我的。

反正我已经没了心,和谁做不都一样?心里也不痛不痒的,皮肉之痛又算得了什么?

就在我准备走进清楼的同时,一个身影从里面串了出来。

紧接着的是很多的身影,并伴随着叫骂声。

“你小子还敢跑?王兆,马汗!给我抓牢了!”立刻,跑在前面的那个瘦小的身影被后面两个高大的身影逮住。

“求求你了,放过我吧!”那个瘦小的身影使劲挣扎着。

“放你?放了你让老娘喝西北风去啊?”走在最后的女人叉腰站着“要是德爷来要人,我交不出怎么办?那我们这楼不就要给他给拆了去?你叫我们怎么混啊?”

“不要啊!我不要回去啊!苗儿已经被他弄死了啊!求求你,放过我吧!”那个瘦小的人苦苦哀求。

“王兆,马汗!把他给我带回去!”女人毫不留情。

这个……

无意间,我的身体慢慢的朝树后移动。

“你,来这里是干什么的?”突然,那个女人发现了我。

“我……”这个女的简直比刚才那个卖馒头的大婶还恐怖!

“说呀!”那个女人显得有些不耐烦。

“我是来应聘的!”

“应聘?”女人不解。

“就是来找活的,我想当小厮!”

“还有,能先给我点吃的吗?”

脱胎换骨忘红尘 第一部 欲忘红尘篇 第4章

章节字数:更新时间:

做梦都不曾想到,我,卓非言,含着金勺出生并倍受卓爷宠爱的长孙,卓世集团的绝对继承人,居然会沦落到在古代一家“清楼”当小倌——的小厮的地步!

难道是因为我的心已被季翔给骗走了、撕毁了的缘故?

所以无论现在做什么都没心没肺,无所谓了?

“喂!小子,慢点吃!小心咽死!”老板娘在旁边一脸惊愕的看着我(原来刚刚那个恐怖的女人就是这楼的老板娘)。

我现在的样子八成是像足了饿鬼,吃起饭来几乎嚼都不嚼就直往嘴里倒。

没办法,要是你几乎一天不吃(其实我不知道这个身体在我俯身前还在林子里搁了多久),也差不多就我这样。

当然,如果你要面子不要肚子的话就难说了。

“小子,看你个子不高的,有多大了?”反正在一旁闲着也没事,老板娘便开口问问。

“十似。”满口是饭的我吐词不清。

“十四啊?这么小?叫什么?可有亲人?家住哪里?”老板娘居然还听得懂我的鸟语。

“我嚼卓非言,无亲无故,无家可归。”终于,咽下最后一口饭,哽得我两眼直翻泪花。

“你也姓卓?真巧,和我一样!”老板娘听了很是高兴“以后就当这里是你的家吧,就算看在我们同根的份上老娘是不会亏待你的!虽然这里是风尘之地,但我们这也是有规矩的:做小厮的是决不会接客的,但是活却不能少干!只要你把自己的主子伺候好了,一切都好说!”

就这样,我成为了“清楼”里的一名最勤劳的小厮(这是因为别人小厮一个时辰干完的事情放到我身上就要翻番)。

同时,也认识了我来到这个地方所碰到的第一个朋友,我现在的主子——柳如心。

很娘么的名字,是不是?

不过比起这里的其他小倌,他的名字已经是最“MAN”的了。

而且他也是这里唯一一个还没开苞的小倌。

“言儿,你真的只有十四岁?”一见面,柳如心就问了个难题(至于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之类的嘛,大概是其他人告诉他的吧,古代人似乎很八卦)。

“那你看我像多大的?”其实我也很想说我现在至少二十了,但是这说了谁信啊?弄不好老板娘还以为我疯狗一只,找帮人把我给轰了出去——听说古代人大都很迷信,是不允许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来坏其风水。

“你说话真逗!我也不知道,反正感觉你心里至少不止十四岁!哪有十四岁的人有你这样眼神?”柳心如其实也是个孩子,大约十六岁,和我以前的那个弟弟差不多大。所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像弟弟一样的亲密感,从而我在看到他的第二眼时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弟弟!

“真的?其实大家都说我是未老先衰,哈哈!”算了,何必执著于年龄?秦始皇当年花费了那么多人力物力都没见年轻了半岁,而我这么一蹦就多得了六年阳寿,这怎么说都还是非常划算的!

隔天,我就随着厨房的李厨子出门买菜。

因为柳如心今天胃口不好,只能吃点清淡的菜。所以这次出门也算是专门为他买菜来着——看来这老板娘对他可不是一般的好,连专门为他做菜的都是厨房里资历最深的李厨子。

跟着李厨子在街上绕了一圈,我最大的收获是:再次证明古代人真的是很、非常、完全、无敌的八卦!

你瞧瞧,我们只是从清楼出发,顺着路走了两条街,拐了三个弯就到了菜市场。然而在路上,我几乎顺着风把这个小镇乃至周围的人文风趣都听了个遍!

我的耳朵以前有这么好使吗?

看来换了一个身体就是不一样!

原来我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个叫“疆”的国家,而疆国是目前最有实力的大国,是北方的霸主,连南边另一霸主——卫国都不能与之媲美(卫国只能算是很有前途的那种,而且最近那个弱智皇帝似乎搞出了个什么“婚嫁风”,弄得卫国经济呆滞)。

我现在所在的小镇是个位于疆、卫边界的镇子,即不起眼也不落寞,反正人人至少能够安居乐业就是,也没人想不过要去追求什么大城市的辉煌。

刚准备开始挑菜,李厨子突然对我说:“言儿,你帮我去买几把白菜,三文一把的,贵了的就不要。我去那边的‘玉馒头铺’排队去!蓉儿前几天闹着吃,卓老板出门前有叫我留意点的。”

VG 双男主片段
广告 合作推荐

同款双男主视频推荐

喜欢这种关系张力的话,可以去 VG 看同题材视频片段。

去 VG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