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古风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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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掉的卤牛肉,用火烤一烤,味道应该也不会太坏。

好在关公庙里虽没有香火,却有不少干草,既可以生火,还可以做床。

现在丁当懒洋洋的躺在一堆松软而干燥的稻草上,咬着一根桔杆,悠然看小七和十八狼吞虎咽。

这种情形,倒也算得上惬意。

任何人在吃掉一整桌美食后的样子,应该都和他差不多。

心情愉快的慵懒。

只可惜丁当还没有被酒菜撑傻了脑子,所以他很有远见的想到了明天的生计——既然一个小小的脚环也可以换得整桌大餐,那么以物易物,应该也算是个不错的主意。

手帕。匕首。打火机和半包七星。

他的全部家财。现代产物。如果运用得当,应该可以换得不少银子。那之后他或许还可以去试试手气——相信某种古老的行业,几千年也应该不会变才是。

比如,最简单的,赌大小掷色子。

丁当忍不住微笑。他一直很相信自己的手,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运气。

所以如果顺利,他不仅可以赢得食物,或许还可以赚得一套新衣服。男人的衣服——毕竟做女人虽然方便,但若遇到肖四公子那样的男人,也实在有些麻烦。

想起肖四公子那张像被人刮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丁当简直快要笑出声来。

“……也不知道那层白粉后边究竟是怎样的一张脸……”

他实在是非常好奇,所以声音也难免的大了起来,所以小七和十八都不由转头看向这里,他也忽然很有兴趣和他们谈谈这个有意思的男人。

但他竟没有开口——因为他已经发现小七和十八看的并不是他。

是他背后。

然后,他便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清脆笑声。

“你想看他,这实在是很容易。很容易。”

深夜。已是深夜。

李福跪着。脚已麻木。却不敢移动分毫。绝不敢。

日出东方。东方万马堂。

李福手中捧着的已不是丁当的脚环。是银票。

一万两银票。

有万马堂宝号的银票,世上绝没有一家钱庄敢怀疑。

李福的手却在抖。

他不知道那人已走了没有。他不敢动,不敢抬头。

风吹过。连骨髓也冷得麻痹。

相信以前从没有人敢说肖四公子的脸滑稽,所以即使擦着厚厚的白粉,他的神色却似自己是一绝世美男子。自负。还有一点点自以为是的潇洒。

当然还有他自身特产的无赖。

只可惜如今连这少许能让人看得稍微顺眼些的资本竟也没有了。

从他像一只被打得半死的癞皮狗一样从门外丢进来的那一刻起,就只剩两个字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模样——滑稽。

满脸的脸污泥和黑红色液体——唯一让丁当还能将他与方才翩翩的肖四公子联系起来的地方。恐怕就只剩他脸上残存的少许白粉了。

不知是采用何种原料,这粉实在顽强。

丁当十分好奇,低头看脚边烂泥一般的肖四公子,良久,终是忍不住蹲下来细细研究他面上的白粉。

他看得入神,竟仿佛已经忘记这位公子是如何凭空飞入关公庙来的。

倒是他身后有人轻声笑了起来。

“看仔细了么?看清楚了么?看够了么?”

清脆的笑声。很甜。很动人。却让人感觉冷。

若是比笑,丁当又岂会输人,他略略一皱眉,然后回头嫣然道:

“看仔细了,看清楚了,也看够了。”

身后竟没有人,笑声不断。丁当稍一留心,方才发现声音居然是从头顶上传来的。

头顶。房梁。

头顶房梁上不知何时竟坐了一个白衣少年,歪着头微微笑着看着丁当。眸子漆黑如点墨,一双纤细的小脚,悠悠荡在空中。

他在笑,笑声中却有说不出的高贵甚至高傲,与丁当可爱可亲的笑容完全不同——若硬要说有什么相似之处,也只有一点——动人。动人心魄。

“这人一路跟踪你到这里来,又在门外鬼鬼祟祟的头看,刚好你又说想看他长得什么模样,所以我就好心把他送来了——怎么样?他长得是不是真的很有意思?”

“有意思?还好还好。”

如果不是被人打得面目全非会更好。丁当瞥了一眼已是呆若木鸡的小七和十八,轻轻叹气。

原来古代诸多麻烦。男人喜欢擦粉女人喜欢挨揍,有人现在拿绸子铺路,还有人喜欢趁人不备爬人家房梁。如此种种,实在让人大开眼界。看来风俗习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融会贯通的。

不由感慨万千。

而那梁上君子却忽然道:

“既然看够了,那么我们可以回去了么?”

我们?丁当楞住,眨眨眼睛,又挠了挠耳朵,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我们?”

“当然是我们。不然你以为是谁?”

“回家?”

“当然是回家。不然你以为我们会去哪里?”

白衣少年微微歪着头,奇怪道:“小衍,莫非你还不愿意回去?”

“小衍?”

忽然听得这个陌生的名字,连丁当也笑不出来了。

“谁是小衍?”

他问得认真,白衣少年倒似楞住了。看着一脸惊讶的丁当,倒似比他还要惊异几分。

然后他又笑了。

“当然是你。不然你以为是谁?小衍,你若还不想回去我自然不会捉你,不过别怪我没有告诉你,大哥已经追到附近,只怕即使我不说他迟早也会找到你的。”

他轻轻叹一口气,又道:“你走了以后,大哥苦苦找你半年,已是快急疯了。小衍,你真的忍心么?”

丁当楞在当地,看着这少年自自然然的神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若要说是。他却偏偏清楚记得自己并非那什么见鬼的小衍,也从未见过这小孩。非但没有见过,连半丝熟悉的感觉也没有。

但若要说不是,那么他又是谁?

丁当怔怔的看着他,头脑竟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恍然间,却仿佛看到脚边有什么东西一动,还未及反应,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握住了脚踝。

竟是那已被他遗忘的肖正锡肖四公子!

他的手力气之大,几乎已陷入丁当的肉里,满脸都是惊怖之色,扭曲的神情,看得丁当背脊发寒。这人的双目都竟已暴突,眼角都已撕裂,死死的望着丁当,喉头发出嘶嘶之声,拼命张着嘴,仿佛有话要说。

丁当瞬间屏住了呼吸。

然后。好似轻风拂过,眼前微微一花,梁上的白衣少年如蝴蝶般翩翩掠过,纯白如丝的衣摆在眼前轻轻一荡,再抬眼时,门口处不知何时竟已站了一个青衣大汉。

而那方才还在身前的白衣少年,却已稳稳的立在了那大汉肩头。

握着一把刀。

鲜红色的刀。

刀柄是鲜红的的。刀身是鲜红的。连刀刃处缓缓滴落的液体,也是鲜红的。

丁当脚边肖正锡的头,却已滚到了墙角,张开的嘴里已被鲜血堵满,连同他未完的话,也一起被截断在肚子里。

万马堂。

丁当只听得这三个字。

他怔怔的看着脚下一汪温热的鲜血,竟似痴了。

那白衣少年却在叹息。无可奈何的叹息。

“……本来不想逼你,本来也想让小衍再自由自在的过一段时间,可惜你总是不会保护自己,教人怎么放心。”

他叹着,慢慢从腰间取下一件细长的东西,放入口中。

然后丁当便听见纤细悠扬的哨声,忽远忽近的散了开去。

哨声未绝。丁当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搂入怀中。

怀抱温暖而干燥。

“小衍……终是让我找到你了……”

泪……第的时候,小攻终于……出场(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也算出场吧……)

当武侠来写,某损友耐着性子花了三天看完偶这三十K,然后冷笑道:嘿嘿嘿嘿……看到现在,我终于懂了你的意思?

哎?

原来你闲写现代富豪不够过瘾,还拿到古代来乱诌,你写东西不写有钱人会死啊?你真的要造出世界第一大富豪才觉得爽是不是?你这死钱鬼肉皮子又痒痒了是不是?

然后一顿暴打……

所以忏悔……忏悔下一次写个小小有钱人就好了……555

失魂引

丁当当然也是用刀的。

枪。自然不可能拿给小卒浪费。所以他一直用的都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

当然是砍人的刀。本来是砍人的刀。

可惜他跟著西城老大整整两年,所见的大场面也不过三次。

第一次去砸别人场子时他临阵脱逃。第二次被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一刀劈在後背,非常光荣的让人给拖下了战场。

而第三次,也就是最近的那一次,他居然完全失去记忆!

所以很没有面子的说,丁当号称出生入死的混黑帮经历,从头到尾,都只有别人砍他,而他那把样子很威武的西瓜刀,至今还没有见血开刃。

所以他初次见识人头落地,居然全身僵直然後昏了过去。

最後他只记得拥住自己的温暖而干燥的怀抱。

淡淡薰香的屋子。

丁当醒来时,便闻到这让人十分舒服的淡淡香味。

头顶是纯白的帐子。纯白。比雪还要百的纱帐。床边垂著长及地的淡紫流苏。被褥柔软得几乎要陷下去。

他一时间完全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然後他微微转头,便看见了窗边的男人。

轻紫色的小几。绛紫色的酒具。手中握著酒杯,斜倚在窗边软榻上,望著窗外的紫衣男人。

他只看见他背後漆黑的头发,弧度坚韧的嘴角以及线条刚硬而优雅的侧脸。

这是谁?

丁当几乎要跳了起来,但不过微微一动,太阳穴处便窜过一阵激痛,他忍不住轻轻呻吟了一声。

那男人立即回过头来。

“小衍,你醒了?”

丁当仰头瞪著这俯视他的陌生男人。逆光,看不清他的模样。

“谁是小衍?”

他忽然记起昨天那现行杀人犯少年,也不知道这男人和他有什麽关系,也许将他这目击者掳来,为的就是杀人灭口。

所以丁当的语气当然算不得太好。非但不好,甚至有些恶狠狠。

他已经时刻准备跳起来与这男人拼命。

“没有用的……小衍……我既已经找到你,就不可能再给你一丝逃走的机会。”

他轻轻抽回手,看著丁当,那目光几乎可算温柔如水。

“……我方才已经骂过若飞……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有时候难免任性一些……不过他不小心让你见到血,自己也有在反省……所以希望你也原谅他……”

“啊?”

血?他是没有见血,不过见识了身首异处。但这和他们的谈话有什麽关系?

“……你不能见血,我已经教训过他……下次他绝不会在你面前杀人……”

谈论人的生死居然如聊天气一般轻松,这男人微笑著,目光竟没有从丁当脸上移开过一分一秒。

丁当忽然觉得背脊发寒。

他能感觉到这男人言语之间的真实性,所以当然也明白若是要杀人灭口,根本就不必和他这样废话。

而且看这男人对他亲呢的态度,倒仿佛他们是旧识。

丁当想笑,却笑不出来。非但笑不出来,他只觉得嘴里发苦。

这男人是谁?他口中的小衍又是谁?

望著他温柔的目光,竟连反驳也快要说不出来。

“我……不是小衍……”

应该不是。忽然连自己也不太确定。

“我不小衍。”

声音低弱。那男人凝视他良久,然后展颜。

“好。你不是。”他伸手替丁当拢了拢被角,柔声道,“你累了。好好休息。”

休息?莫非这人以为他刺激过度以致精神错乱?

丁当又想要跳起来。

可惜他已经放下帐子退了出去,留下他,呆呆望着头顶流苏。

再醒来时,屋内已是一片昏暗。

丁当呆了片刻,然后起身撩起几重纱帐。

门外立即有声音响起。

“……公子醒了……”

轻柔而甜美。少女的声音。

“掌灯……请大公子过来……”

灯火燃起。十数盏灯一同燃起。明亮的灯光。

丁当皱了皱眉,忍不住伸手去揉眼睛。

而手还没有碰到眼睑便已被握住。

几双纤细柔软的手,将他的手引入一件已经展开的做工精细的长衫的衣袖。

少女滑润的指尖。力道适中。偶尔皮肤相触,有如丝绒。动作温柔规律而迅速。于是丁当连反应也来不及便被套上了那件白色长衫。

然后立刻有人递上洁白湿润的丝巾。

身旁替他穿衣的两个黄衣少女微微后退。跪下。另两个青衣少女上前,一人接过丝巾,轻轻擦拭他因久睡而微微汗湿的脸和四肢,另一人蹲下,灵活的整理他的衣结。

镶金木梳。碧玉绿簪。

淡淡薰香在空气中流溢。丁当竟连一动也不能动。直到那些少女都退下,房间里只剩他,与另一人。

那紫衣的男人。已经不知何时站在门边。

灯光明亮。

丁当清楚看见了他的脸。

线条柔而韧。英俊之极优雅之极的脸。

仅仅只是随意站着,也自然流动的高贵空气。

丁当确定自己在今天之前绝没有见过的人。

而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现在却只是站在门边,痴痴的看着一身白衫的丁当。

“……小衍……”

低沉,略带沙哑的嗓音。

连丁当都能听出这一声里包含的感情。

他叹气。

“我不是。”

绝不是。

他不认识这男人。不了解这种奢华的生活。他甚至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绝不是。毕竟他的记忆那么清晰。所以他看着这声声呼唤着另一个人的男人,竟有一丝同情。

要怎样解释?犹豫不决,对面的男人却苦涩的笑了。

“……你还不肯原谅我……好。你说不是就不是……你要你愿意留下便好……那么小衍,你现在是谁?”

留下?这确实不是个坏主意。

丁当歪着头,看着对面半人高的黄铜砂镜。镜中人白衣胜雪,乌发若檀。布料柔软,贴着皮肤,仿佛最温柔的抚触。从右手袖口绣起的凤凰,一直延伸到领口。金绣。

这样看来,竟似一位不染凡尘的仙子。

而不过几天之前,他还穿着二十元三件的T恤,带着那把从未沾过人血的刀,跟着一群同样粗鲁的男人,去喝酒,去砍人——或是被人砍。

现在他却在这里,穿着最华贵的衣服,脚下是洁白柔软而厚重的羊毛毯子,对着一个英俊的古人。

谁能解释这种转换的奇妙?

丁当几乎又要相信自己在这个陌生世界的重要作用。虽然他表示小衍。

于是他笑了。

可爱动人的笑,他一向很拿手。

对于那古人固执的坚持,他惟有却之不恭。毕竟在这个世界混口饭吃也不是他想象中的容易。

所以他微笑。

“我是我。你可以叫我丁当。不过如果你一定要把我当作小衍,那么你怎样叫我都无妨。”

还有谁像他这样豁达?从他莫名其妙倒退一千年到现在,他一直都很平静,还有谁能像他这样豁达?

“好。丁当。你不是莫衍。你说不是就不是,只要你喜欢,怎么样都可以。”

那男人看着这样可爱微笑的丁当,声音温柔若水。

“我是司马毓庭。如果你不认识的话。”

然后他轻轻拍手。门开。方才退下的少女又进来,手中捧着盘子,银盘。盘中盛着食物。

丁当相信绝没有人见过这样精致的食物,每一道几乎都可算艺术品。而每一盘的分量却都极少,有些简直只用一口就能吞下去。但菜肴之丰盛,若不是亲眼见到,绝没有人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多花色的菜。

司马毓庭微笑着,柔声道:

“你离开把年,想来外面也没有什么可口的饭菜,你一向挑嘴,应该不会太习惯。所以我吩咐做了一些你喜欢的小菜,每一样都不多,你可以尽量多尝一些,不过半年,你实在瘦了很多……”

热情……热情又快没了……眼见又是好大一个坑……偶哭……

有钱人啊~偶妒!

失魂引

菜不仅精致,而且可口。

丁当一口气吃了约十分之一——只是十分之一,也绝对足够一个饿了三天的壮汉吃上两顿了。所以丁当对自己的食欲实在非常满意,悠悠然抱着肚子观赏剩下的小菜——虽然每一道菜都好吃得让他几乎连舌头也吞了下去,但若再继续,只怕会很难看的撑死在这里。

意犹未尽的打了个小小的饱嗝,丁当的目光飘向一直微笑坐在他身旁的男人。

司马毓庭连筷子也没有拿起来过。

“味道如何?”

“还不错。很不错。”

吃饱喝足。心情愉快。丁当也毫不吝惜自己的笑容。

司马毓庭看着他的微笑,却似呆了一呆,然后轻轻叹气。

“可惜这里太过偏僻,虽有带来的厨子却找不到好材料,做出来的东西也不过勉强入口而已。这道翡翠虾仁,虽是命快马日夜兼程从海南运来,总也湖要两三天的时间,即使冰镇,味道也远不及初打捞的鲜美。”

微拢衣袖,他伸手取过一绛紫沉木酒壶,倒了一杯已烫得有微烟的酒。

“好在不管到了哪里,酒也是不会变质的。”

酒无色。衣不染尘。司马毓庭淡淡的微笑在灯光下看来,有如神祗。

丁当没有开口,看着他慢慢品完这杯酒,等他接下来的话。

其实应该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司马毓庭当然要带他‘回家’才是。木棉镇这小地方,像司马这种人,自然是不会久留的。

酒尽杯空。

司马毓庭看着手中酒杯。

“……好好休息一会,现在是子时,我们丑时便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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