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揉揉被摔出清泪的双眼,氤氲看到是那个不知姓名,面目丑陋的“来人”。
我微微点头,然后迫不及待反问:“看到九歌没?”
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只抓了我的手腕就扭身跑:“回来刚好,快到前院帮忙,今儿客多,人手不够。”
我挣脱不开,哀叫连连被扯到了锣鼓喧天的戏台后方。
众多师兄弟正在描眉画眼,穿衣换衣。身份高人一等的丑角们表情严肃的坐着自有旁人给他卸装化妆,其他各自忙乱,倒也有条不紊。
用简单木架子大红布支起的狭小空间里洋溢着浓浓的脂粉和汗水味道,仔细辨别,还有淡淡的槐花香。
前台上正在上演《西厢记》。
那张生个子不高不矮,标准的七尺身材。穿一身水蓝的短袍子,一双薄底的靴子,外罩一件白色的长褂衫,相貌堂堂,正是把我推到白爷怀里的朱利。
而那流光异彩,千娇百媚的莺莺赫然就是班主马连香。
今天谁这么大的架子,竟把一向不肯亲自出马的班主请到台上去了?
我凑到布帘缝往外看,人头撺动,黑压压一片,那阵势竟有点象摇滚现场。
最后目光停留在最前拍中央位置。那里正坐着那天夜里所见到的紫衣人。
面方体阔,身型硕长,眉斜如鬓,目如点漆,神情冷淡不见一丝波动,只稍蹙的眉头可窥见这壮汉其实内心柔善忠厚,不是个严酷的冰人。真是个足以媲美关公的美男子啊,可惜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那个,稍微黑壮了点儿。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如果我没有猜错,他是在看马连香,而且从头到尾,只看马连香。
目光灼热温柔似水到那般,连瞎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只是,我的九歌哪里去了啊?
我的小九九啊——
我在哀怨。z
此时台子上正唱完了定情,舞罢了惜别,张生在草桥店梦了莺莺。
大门突然就被撞了开来,然后涌进大量持剑的官兵。一白衣胜雪之人骑一匹火红的高头大马飞掠进来,眉一横,厉声吼道:“搜!”
“啊啊啊啊啊啊——”班子里扎了营。y
滚的滚爬的爬钻桌子的钻桌子哭的哭喊的喊吓瘫软的直接没了动静。
我抓耳挠腮,不知所措,我也在为难:
是先去摘那倒在东边之人手上的戒指?
还是先到西边拔光那哆嗦成一团的女人头上的簪钗。
或者象所以警匪片里英雄一样大喊一声:都不要怕,有我在此!
接着补充一句:想让我保其性命的把钱交出来?
就在这时,有一毛头小兵用剑尖指着我的鼻子喊:“大人,找到了!”
嘎?z
我一晃神,眼前一红,已站在那匹高了我半身的骏马下面。
好马!z
远看不得了,近看了不得!肌肉健劲,皮光毛滑,披了缎子一样。
如果拉到菜市场卖了估计值不少银子,即使是宰了这肉也够吃个十天八天。
好!
我咽着口水想伸手摸它一摸,头顶一声怒喝:“孙悟空,看你哪里跑!”
啥?
孙悟空?
竟是抓我的?!
脑袋还没转弯过来,就觉得腰间一紧一痛,身体悬口飞了起来,面前一花,就这样被用鞭子粗暴的甩到了马背上,一声嘶鸣,尘土飞扬,旋出门去,戏班里的人赶来阻止,被一鞭子抽出爆远,好没出息!!我恨!
速度快如闪电,我的头啊,我的胃啊,我那都颠簸撒落到地上的包袱啊!
救命啊!!
此时,如果是在小说里的话,怎么也应该有个英雄适时出场,身手潇洒的解救下我这个落难美人,英雄救美,以身相许(可木规定是美女许英雄还是英雄许美女哦),圆满收场,天经地义啊!
我的英雄啊,你怎么还不出场?
只要你出场,我就请你吃一斤,不,两斤包子,灌汤的狗不理,当然那“啃的鸡买当老”勉为其难我也同意啊!!
但现实似乎真的就不是那个小说。
眼看离那巍峨的气势不凡的恭亲王府越来越近,传说中的英雄无望.我开始主动放弃被救的奢望而努力想办法自救。
要说那死爷这么大动干戈的抓我也就是因为那天晚上我捉弄了他,放下那点“小“钱不算,王爷吗,怎么可能把那点儿东西放眼里?所以说,最主要症结在于伤害了某人的自尊!让某人觉得很没有面子!
所以我见到他之后就要使劲把某人的自尊和面子还给他,这样,有拿有还,不就两不相欠?
至于那自尊和面子到底何物?
无非也就高帽子几顶而已。
想到此。
我被从马背上扔下来的时候,也就一脸泰然,甚至已尝试拧出一抹自认为十分美丽的微笑。
这古代的王府果真是华丽无比啊,而站在两侧清一色红衣的人也气势磅礴到大气凛然。
只是似乎仿佛那个,这眼前的宫殿根基不稳?竟有些晃悠?难道古代也有豆腐渣工程?那可真是怪罪委屈那些二十一世纪的贪管污吏了,祖上遗传非其所独创啊!
“恭亲王到!”随着一声高呼,两侧的人匍匐跪倒。
第十五章
就看眉目明朗,一身雪色白衣之人雄赳赳气昂昂大跨步,径直向我冲过来。
速度惊人啊!
可见,所说“相见不如怀念”纯粹是谬论!
几日不见,“死爷”果真越发的出挑迷人了!
长发漆黑油亮,眉插入鬓,鼻挺唇薄,一条珠链血红色抹额映衬一张白皙柔韧的脸艳如桃花……不对,似乎只是气红了脸,充血充的厉害?而且,亏他怎么做到的,一张完美无暇的脸竟可以咬牙切齿扭曲狰狞成这样?!
我暗自惋惜着,他已经扑到了我的身边——的确是扑而不是跑,更不是走。
然后突然又慢条斯理起来。
面前的人高出我半头,居高临下,象在俯视众生。
我连忙诚惶诚恐的伸出两只手去,本想握住他的右手表示一下处次见面之人应有的礼仪,突然就感觉胃部一阵收缩抽搐,慌忙改成抓住王爷胸前那对刺绣牡丹,不然就要勇敢的撞到地上:“我——呕!”嘴巴一张,中午努力吞肚子里的山珍哗啦啦全倒在了地上,噼里啪啦溅了王爷崭新的靴子两只。
晕!!
中午吃的太多,刚才又被扔马背上当筛子颠了一路,消化系统罢工加运作紊乱,这不,效果出来了吧?
那个,我不是故意的啊!
歉意非常的抬头,刚瞥见王爷已经呈现铁青的脸,肚子一声咕噜,哗啦,海味也奉献了出来。
我连忙抹嘴,头顶有人冷冷问道:“我就这么让你恶心?!”
不!不是!绝对不是!
一张嘴,讨厌,我最喜欢的的桂米甜点!
呜呜呜呜呜
王爷的脸现在已经不可用调色板来形容了,那膨胀趋势,简直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我挣扎着抬手:“王,王爷,奴才来帮您擦干净,呵呵……呵呵呵……”三两把在王爷溅了污渍胸前一阵乱抹,似乎更脏了许多?晶莹的白变成了褐色的黄??
我惶恐,周身已炸起旋风,杀气腾腾。
没人出声,连鸟也装起了哑巴。
“王爷,请替小民做主!”
扑通!
我跪在了一旁,远离那团污物。撕声大喊。
这一叫,把个小王爷吓的倒退两步。
半天回神:“什,什么事情?”
我痛心疾首:“禀王爷。小民本是京城猫尾巴胡同四号连香班的一名杂役小生,名叫小宝。前几天在到茶楼喝茶的时候听一群人说,某个象姑馆里发生一场抢劫案,被抢之人是个嫖客,结果那嫖客反而被个叫什么孙悟空的小偷拔光了身子捆绑在了床上,一丝不挂,还被那歹人好一顿猥亵,差点,差点——”我偷偷抬眼,刚好看到王爷一张红番茄一样的脸,和周围无数偷偷树起的耳朵。
嘿嘿
“差点被霸王硬上弓。小民本对这无聊小事儿一点儿兴趣没有,本来想一走了知,但他们竟接着说,那被劫之人竟,竟很象,象王爷。”
“放肆!”王爷吼。
“对啊!”我狠狠的咬牙“当时小民一听也急了,王爷乃千金之躯,在小民的心目中简直和神仙一样,怎么会去那种地方?象姑馆?别开玩笑了!而且天下谁不知道王爷武功盖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风华绝代卓越非凡世睿智聪明无人匹敌?又怎么会被那小小蟊贼迷倒?所以小民就上前说了几句反驳的话,结果,被好一顿毒打,还被灌了一种名叫维生素的慢性毒药,以至于到现在还留下了心情一激动就会恶心呕吐不止的毛病,而且那一伙人三天两头的来找小民麻烦,这不,今天本好好的在班子唱戏,突然被几位爷捆绑到王爷这里来,说是抓一个叫孙悟空的钦犯,难道真的有那个窃贼孙悟空?难道那事儿竟是真的?但小民名字是叫小宝啊,街坊邻居都可以做证。这必定是那些小人栽赃架祸诬陷小民!王爷,苦啊!请王爷为小民做主!!”
看你怎么着吧?
怎么治我的罪?
承认自己就是那个差点失身的嫖客?
不然你个王爷如此身份干吗和一区区小偷过不去?
一阵痛心疾首的鬼哭狼嚎,周围一众人噤若寒蝉。那骑血红宝马之人要上前来辩解,王爷把手一挥。
“小宝你误会了,他们哪里是要抓什么孙悟空的钦犯?只是王府里最近要请台班子来唱出戏需要内行人来照应,但此事又不便张扬就不好找什么名人大家,所以就委屈了你一趟。”目光灼灼,火星乱溅。
“看你还算利落,刚好我现在身边缺个人手,你既然进来了,就权且当个近侍,忙活几天,等那事儿完结了,就放你回去。怎样啊?”
那事儿?
哪事儿?!
不过看他狰狞成这样子,不答应恐怕就会不顾面子跳起来把我掐没气儿,我便三跪九叩大恩大谢起来:“谢王爷,谢王爷!”卸王爷,卸王爷!能卸了就好啦!
哎——
果真看出这恭亲王四王爷非同寻常了,所用所穿所配简直让人眼花缭乱,和皇宫恐怕也有的一比不向上下。从头顶到脚下全是我梦都梦不出的价值连城的古董宝贝,眼睛用不过来了,从进门一开始我便东张西望口水不止,蠢蠢欲动,狠不得立刻扑上去亲一口摸两把,我的,我的,都是我的,等我出王府那天,就是给你们盖戳加印小宝私有的那日!
呵呵,刚才还在愁闷的心情现在竟好转了很多.
被领着换了身衣服,简单的青衣袍子,中间一条雪白的带子,头发盘起,压上一顶帽子,我伸伸胳膊踢踢腿。不甚华丽,但清爽利落多了。
那个
估计我穿这身看上去应该不会太奇怪吧?
为什么我一进门,那王爷就表情古怪若有所思的盯着我,难道我刚才路过书房偷吃了一块桂花糕被他知道了?
不应该啊,我做的应该很隐蔽才对,虽说不小心摔碎了一只花瓶,踩了一只猫的尾巴,顺便把头在门上磕了一小小下……
但我实在饿啊,中午吃的那些好东西全一点儿不落的贡献给大地和王爷胸膛了。现在虽到了用晚膳的时间,但坐在那张大到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菜式多的让人大叫铺张浪费的檀木桌子旁的人,不是我啊!
我站在这间屋子一动不动快要四个时辰了,妈妈的,又饿又渴腿肚子还抽筋,到底什么时候下班啊?又不给加班费!简直是没有人权欺压无产阶级劳动人民。
而被我咒骂用眼球挖了无数遍的封建社会的资本家王爷仍在慢悠悠的吃小口小口的喝。
我的眼睛此时就在他的筷子和嘴巴之间循环运动。
啊啊,我的鸭脯!
哇哇,我的桂花鲤鱼!
呜呜,我的水果粥……
死爷,真是死爷!这么一桌子的菜,让我一让,坐下一起吃会死啊?这么小气!
我忍,再忍,继续忍……发现死爷的嘴唇挺好看的哦……靠,都什么时候了,还看这个,我跺脚,肚子又一阵咕噜噜乱叫。
“本王吃不下了,撤下吧。”王爷优雅的擦拭嘴角。
吃不下?吃的下是不是代表把桌子和我都吃干净?!你这美容过的猪八戒!
“小宝,随本王来。”他眯着眼睛斜看向我,夹了针带了刺,冷的就象一把浸在千年寒冰的剑。
我一冷,竟不再感觉饿了。
第十六章
王爷在前面,大步流星,带着风.
我跟在后面小心翼翼,低着头.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万一他在周围安排下了什么武林高手宫内杀手之类的突然扑上来杀人灭口,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死也要死的明明白白,最好刀架脖子上时再给我一个大喊:“我小宝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的气壮山河光荣空挡.
不过现在最主要的是时刻不离小王爷三步开外,这样,人质的首选就基本敲定了!
哼!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我聪明伶俐貌美如花古今中外无可匹敌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小宝同志?!
换衣服的时候,那一旁帮忙的太监收下了我三两银子,鬼里鬼气的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总结归纳如下:
眼前这四爷是当今皇上的四弟朱青,19岁了,在众多兄弟之中他最为得宠,而且才华横溢,风流成性,只是举止乖张异常,一个心眼上个窟窿,让服侍他的下人想破脑袋也猜不出他上一秒想些什么,下一秒要做些什么,古灵精怪,诡异的很。
说到底,就是个聪明的BT啊!
一切由着主子的性子,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就是那“好心”的老太监告诉我的。
拐过一道道曲折的廊角,一行清澈的泉水之上是汉白玉围栏,两侧则是修长的翠竹,层层叠叠,波浪一般在风中翻滚,发出刷刷的响声,而且值得惊奇的是,在一团深浅不一的绿色中,我竟发现了几朵白色的细腻小花。
据说,竹子要年才开一次花,可见见识一次着实不易。激动!
“竹影班驳映清泉
风舞墨绿枝叶连
不媚春色卓卓立
留得青翠缀人间”
忍不住借他人文章班门弄斧一下。
小王爷朱青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挑眉,一脸不可思议:“你会作诗?”
我毫不脸红的点头。
他就走过来,研究一般的上下打量我。朱唇轻启,竟笑了起来。真是天香国色啊。我感慨。
他没有再多问什么,转身前行。
我亦步亦趋跟在身后。
微风四起,扬了他的衣角,轻飘飘的撒下一丝栀子花味,我突然想起了九歌。
哎,不知道我的九歌现在好是不好?我被突然带走,他有没有太过伤心?看样子,我必须早点回去为妙,虽说我那准备私奔的财物已在马背上丢个大半,但这王府四处是宝,还怕临走时两手空空?
小九九,MY BABY,等我!
不知不觉,在一装饰奢华的阁楼停下,只走进去,竟是间硕大的相当于温泉的“浴室”。
宽敞的可以跑马开飞机的浴室里挂满了雪白的帷幕,中央游泳池一样大的池子冒着腾腾的烟雾,清晰可辨的是大片红艳艳的花瓣。
本在垂首立于两侧的侍女有序退下。
小王爷朱青回头,冲正望着众美女背影流口水的我说:“脱!”
第十七章
本在垂首立于两侧的侍女有序退下。
小王爷朱青回头,冲望着众美女流口水的我说:“脱!”
啥?
我一楞。
他不耐:“帮本王脱衣服。”
悠闲闭上眼睛,大摇大摆站的笔挺,一动不动。
那双手双脚竟都是摆设不成?
我偷偷撇嘴,十万个不情愿的磨蹭过去,面对眼前一身雪衣却不知该从何下手。
琢磨半天,双手开始解他腰间的带子.
这带子竟象是粘身上的,我从前摸到后,没找到可以打开的地方,头顶传来哧哧的笑声,然后有只毛手压上了我的头顶,我顿时不敢再动,真怕他象梅超风一样奸笑三声然后突然在我脑袋上戳五个窟窿我就彻底报废。
那只手下移,啊!拜托,我的耳朵很很敏感的,不要象故意似的用手背蹭来蹭去好不好?
白皙细长的手指离开耳朵来到胸前,然后捏起一缕头发把玩在手里,捏来拧去怎么看都是想要掐我的脖子,一下一下又一下,动作轻柔的让我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耳边一热,他低头,吹气如兰:“不会给人脱衣服?本王教你。”说着,双手一把拉住我的腰带,只一扯,这身不怎么牢靠的衣服已是两半。
我哇一声跳起来,后窜一步。这古代有肯给别人脱衣服的王爷吗?
这不明目张胆的居心不良吗?
“过来。”他招手。
“不要。”我后窜两步。
“本王不会把你怎样的。”他微笑。
吃羊的狼从不说自己吃肉。我后窜的更快。
他目露凶光“本王命令你过来!”
我唰一声窜到了门口,扒着半扇门只冒出一颗脑袋两只眼睛。
他一脸铁青:“大胆奴才!敢不听本王的话?!”
咻一阵风,我窜上了房顶。
开玩笑!我要是听你的话乖乖过去,屁股肯定开花!
身后有人暴怒,气壮山河般咆哮:“把那狗奴才给我抓回来!”
切!骂我是狗,狗也比你这黄鼠狼子强!
二十一世纪的狗可比人尊贵多了,还有肉包子吃!
曾经的我,想当还当不上呢!
王府里的树多房子多,地方大的望不到边。
我坐在最高最茂盛的一棵芙蓉树上,看脚下不远处一队队的人马持刀配剑来来往往搜个不停,慢条斯理的打个哈欠,准备天一黑就寻路回去。
跑到王府来本就计划之外的事情,和九歌私守终身里可没有被王爷上这一条。
而且我只喜欢九歌。
也许是因为乍穿越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第一眼看到的是九歌,相处时间最长的是九歌吧,和他在一起才会安心,晚上才不会一直做噩梦。
而且,不论是曾经的现代,还是现在的古代,九歌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心我心疼我让我开始知道什么是温暖的人。我其实已不止一次的感谢神让我穿越到了古代,让我遇到了九歌……靠,怎么突然伤感起来了,就算是没人要的孤儿又怎样?我小宝还不是靠自己也活到了十六岁?而且活的……还算滋润……啊,九歌啊,我的小九九,好想马上见到你啊。
妈的!决定不偷什么宝贝了,天一黑,立马走人,第一时间和九歌见面!
夜幕降临时,周围安静不少,似乎有一半人已出王府去了。